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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落的行为艺术

      作者:核实中..2010-01-05 15:07:01 来源:中国国画家网

        现在的行为艺术越来越极端化越来越不可理喻了。所谓的艺术家在地上铺一床被子,抱了几把铁锹和扫帚,在地上翻来翻去,翻了快10分钟,最后起来的时候,他粉色内衣裤上全是草和土——这叫跟铁锹作爱。或者赤身裸体涂满蜂蜜,端坐在肮脏的公厕里让身上落满苍蝇;或者在情人节的时候找花草树木谈情说爱;或者与骡子结婚——当一种艺术走向穷途 末路的时候,我们总会看到夸张离奇的形式掩饰浅显贫血的思想。中国的行为艺术正在走向这条毁灭自我的不归路。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行为艺术源于80年代,从表现手法来讲,可谓是“朦胧诗”和“伤痕文学”在文化艺术生命中的延伸。“伤痕文学”用一个个故事来展现时代留给人们内心的创伤,“朦胧诗”用意象和喑喻来表达内心对彷徨的理解对启蒙和梦想的追求,而行为艺术则是通过“自虐和自渎的身体语言”,把社会中某种丑恶和可笑的形象进行夸大,展示给社会,向社会和大众进行某种警示。1987、1992年和1995年分别是中国行为艺术的三个高潮时期。1987年以包裹自己,和在文化含义较浓的环境如长城、圆明园、明陵做作品为特点,与当时的文化热一脉相承,作品多带有文化批判的指向。1992年的行为艺术多呈事件形式,带波普色彩,如任戬等人的《太阳100》的行为,来反讽当前社会道德普遍沦丧的现实。而1995年以来的行为艺术更强调身体语言,而且,更多以自谑的形式表达他们的生存感觉。

          从形式来看,中国最早的行为艺术家要数庄子了,老婆死了,他不但不难过,反而“蓬头赤脚,鼓盂而歌”,够出格够酷的吧;东汉出了个狂傲不逊的祢衡,在曹操举行的歌舞晚会上裸身击鼓,羞辱阿瞒的阴险狡诈,够大胆的吧;最放荡不羁的要数“竹林七贤”中的那个刘伶,整日裸身醉酒,遗世独立,每次坐车旅行,携一壶酒,一把铁锹,出发前,便嘱咐仆人:死,便埋我,够痴迷的吧;“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李白,恃才傲物一生,最后醉酒后欲揽水中月溺水而亡;“光头长须,不僧不儒”的李贽,痛斥《六经》、《论语》为圣人欺名盗世之学。他们的行为,貌似疯疯颠颠,其实蕴含着深刻的思想,他们用这种行为来表达内心深处最隐秘、最深刻的愤懑和痛苦。他们的艺术行为与今天那些在街头巷尾装疯买傻招摇撞骗的“行为艺术家”们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艺术是传达人类情感的象征性符号,艺术家的艺术创造靠来自内心深处的直觉,他们靠情感进行思考,靠想象力与身外的万物同化,而艺术品则是他们内心情感思考的外化和具象化。同样,行为艺术也是如此——通过人类行为这种具象化的载体来表现和传达深广无限的审美情致和审美韵味,抵达内隐的深层和生命体验;或者用身体行为为外显的艺术手段,表达对社会问题的理解,阐发某种时代精神和历史理性;或者是把行为当作自我内心的画布,在其上涂抹内心的焦虑、彷徨、失望和对未来不确性的恐惧。比如张洹的《六十五公斤》,用铁链把自己捆在屋内距地面三米的房梁上,在两名医生的帮助下,艺术家250毫升的血慢慢流出,并滴落在加热盘中,沸腾、烧焦后的血散发着腥味,让人们直视血腥和暴力。罗子丹的《人——污染源》则是通过自己在被污染了的河里游泳和在垃圾筒里洗澡的自虐行为,来让观众看到他被污染了的肮脏身体。无疑,这些作品都给了人们启示,反映了人们的内心,荒诞不经的行为却真实折射出人性的真实,并以隐喻的形式提示出当今的一些社会问题。

          艺术的命运是与文化的命运紧密相连的。在消费主义甚嚣尘上的紧锣密鼓中,我们看到,文化高贵的勋章上贴上了商业化的标签,艺术也开始了他堕落的历程。于是,曾经在清净的唯美的空间中张扬自我张扬个性张扬深度的行为艺术,也走向了绝对的庸俗。行为艺术的生产、制作、传播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转,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个性的表现或风格的寻求,不再是审美的自律和主体的严肃,而是制造欲望,占领市场,获取利润。看看不久前深圳那场挂着艺术牌坊“新载体绘画”的裸秀吧,更多地停留在“色情表演”的层面,其暴露开放露骨挑逗程度不亚于电视台禁播的三级片,荒唐的闹剧中人们得不到任何艺术的启迪,只能感觉到一种最原始的诱惑和无聊的性表演。在艺术的名义之下,光天化日之下的性享乐主义获得了被视为肮脏的豁免权,真正的行为艺术也在阳光下遭到了强暴。在其后操纵的是一家床上用品公司,“作品”将会作为产品进行出售。所谓艺术,在商业化的操纵和强暴中,露出疲惫和没落的神情。

          不仅是商业化在摧毁着行为艺术,那些行为艺术家们也在摧残着艺术。片面追求行为形式越夸张、越残忍、越恶心的艺术方向,已经使行为艺术仅仅成为一种虚假的文化姿态,一种哗众取宠自欺其人的作秀。而行为艺术的终极价值和深刻的思想内涵都变得不再重要,代替这些的只有调侃、滑稽和怪诞。行为艺术变成玩乐和刺激和性的哗众取宠的艺术,热衷于感官刺激,津津乐道于残忍的凶杀和血淋淋的恐怖、赤裸裸的性表演,过分地张扬震撼和媚俗,加上许多“行为艺术家”衣着古怪、言行粗鲁、吸烟酗酒、性欲混乱、暴力吸毒,行为艺术已经从警醒般的精神革命走向玩弄精神,亵渎艺术,走向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病态的自恋主义。而这一切,都是以艺术的名义。

          正如林语堂在《中国人》中所批判的:这种人偏偏不好好地做人,别人理发,他偏不理,还骂别人没有个性;别人雨天打伞,他偏要淋雨而行,还骂别人是疯子。突然来一次灵感,把自己好端端的衣服给撕得稀巴烂,第二天,摇身一变就成了“行为艺术家”,让人哭笑不得;突然像抽筋似的,在大街上赤身裸体旁若无人,扮个雕塑模样呆立良久,然后就成了报纸电视台争相报道的新潮流倡导者,让人莫名其妙——好像这个时候就鼓励着越出轨就越新潮,越变态就越艺术。丑恶总是跛足的,总要借助美德的名义。在很多时候,行为艺术成为人性中残酷和变态的护身符,成为沽名钓誉玩弄噱头吸引眼球的遮羞布,现在在闹市中胡闹的所谓个性表现的行为艺术也是这种逻辑的产物——十足的伪先锋、伪叛逆。污七八糟的颜料浇向裸女就能表现环境保护意识?在手术台上把猪的胸腔打开,露出跳动的心脏,然后再缝合好,就能展现一种人与动物间的良好关系?把人与动物像涮火锅一样投入到烈火灼烤中的大酱缸烧烤,就能象征中国传统文化中糟粕遗存的"酱缸文化"吗?将10吨苹果倾入水池中,就能演绎生命从新鲜到腐烂的过程——难道只有心理变态、行为怪异才能求索人性的深度。艺术啊,艺术!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假借你的名义在招摇撞骗。

          艺术家是享有道德豁免权的特殊人物吗?不是!不管想表现多么前卫、多么先锋、多么“别出心裁”的艺术,只要以艺术的名义,就应该保守作为一个人的道德底线,游刃于“艺术”的游戏规则之内,这个底线就是对生命的呵护,这个游戏规则就是反映社会、引导良知,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不能超越人性和公共利益。现实中的许多极端的行为艺术所表现出来的残忍、恐怖和血腥,已经把艺术推到了一个挑战人性、道德和法律的可怕边缘——烙印、放血、割肉、食人、喂人油、玩尸体、虐杀动物——其中的许多问题并不是艺术问题。超越了人性和公共利益。艺术的极端和痴迷都背叛了艺术的真谛,也背叛了作为人所应遵循的基本的为人准则——而这一切都以艺术的名义。他们扬言要嘲弄社会的虚伪和假正统,其实仅仅抖露出自己无度的性生活;他们宣称代表着新潮与勇敢,实际上只会嘶哑着嗓子反复叫喊。他们在解放的旗帜下发泄自己生命的冲动,在叛逆和先锋的番号中把自己的残忍、无聊和愚昧暴露得淋漓尽致。欲望的无节制和行为的非理性一旦冲破世俗理性和道德公理所构造的防线,就会成为疯狂,演变成泯灭人性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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