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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艺术的道德底线

      作者:核实中..2010-01-05 12:56:36 来源:中国国画家网

        2001年8月16日,中国成都,一个名为《复活节快乐》的行为艺术作品展示了极为残酷的过程:某头不幸的公猪先被抬上手术台,继而被剖开胸膛,露出尚在跳动的心脏,然后在痛苦的嚎叫声中死去。据说该行为艺术本来想展示猪的受难与复活,猪的死亡乃是意外事件。但是行为艺术的实验者仅仅为了表达个人的理念,便以残酷的方式处置其它生命,不禁让人想起更为关键的问题:它是否已经逾越了艺术的道德底线?它还具有能为人类良知所肯定的合法性吗?

          大约从1995年起,中国的行为艺术开始了对传统艺术理念和艺术本体的全面颠覆。传统艺术对于生机和美的追求受到了讥讽,展示丑、伤害、死亡成为时尚。生命在很多行为艺术作品中不再是敬畏和关怀的对象,而是被迫承受虐待和杀戮的牺牲品。让垂死的金鱼在地上进行“死之舞蹈”、从被剖开胸膛的牛尸中钻出、对于猪等动物的现场戏谑和杀戮、用人的尸体制成表达某种离奇理念的物品:对于生命的不敬、亵渎、伤害一次又一次成为中国行为艺术实验的主题。虽然不少行为艺术家受到了人们的批评乃至谴责,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反思,反倒为大众审美趣味的落后而痛心疾首。艺术蜕变为迷恋伤害、残酷、死亡的借口,为了艺术似乎是永远理直气壮的辩护词。以艺术的名义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艺术家是享有道德豁免权的特殊人物,这是不少行为艺术家未曾说出的内心话语。由此产生的荒谬结果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艺术,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当代世界的一个基本公共理念是:人生而平等,无人享有道德特权,艺术家也必须遵守对每个人皆有约束力的道德规则,尊重人类普遍的价值观念。这并不是说艺术家首先要成为道德动物,而是要求艺术家在打破规则的实验中不逾越道德的底线。逾越了道德的底线,人就会变为魔鬼,还有什么权力再以人的名义进行艺术实验?那么,艺术家不可以逾越的道德底线什么呢?我认为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艺术不能是反生命的。生命在这里不仅意指人的生命,更表征整个生态体系。因此,艺术家不能逾越的道德底线包括人道主义的道德底线和生态主义的道德底线。人道主义的道德底线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人的行为不能是反人类/反人道的,不能指向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毁灭,逾越了这个底线就构成了反人类/反人道罪。人道主义的道德体系经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启蒙运动,已被中国的艺术家所普遍接受,中国的行为艺术家在对待人时也表现得比较谨慎,涉及施虐主题的作品通常由艺术家本人扮演受虐者。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生态道德在大多数中国行为艺术家心中还是缺席的,违背生态道德的行为艺术因而大行其道,极少数具有生态道德的行为艺术家则被当作矫情的伪君子。生态道德的底线是:人的行为不能是反生态的,不能毁灭人与其他生命共居的家园。正如艺术家在人类中间不享有特权一样,人在生态圈中也不能以万物的灵长自居,任意处置其他生命。人与地球上的其他生命都是天空和大地之子,必须对整个生态系统怀有感恩和敬畏之情。地球上的其他生命皆为人的生态之友,与人在生态道德的层面上是平等的,以敬重和守护之心对待它们是生态道德的基本要求。即使在不得不利用其他生命时,我们也不能无限度地施虐/施暴,更不能以艺术的名义迫害生灵。真正的艺术家不仅要成为人类的良知,而且要升华为宇宙的良心,以感恩、敬畏、守护之心对待整个世界。将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生命关怀)结合起来,乃是新世纪对于艺术家的全新要求和呼唤,中国的行为艺术家只有响应这要求和呼唤,才能提升自己,创作出真正属于二十一世纪的作品。

          行为艺术与绘画、小说、雕塑不同,它以人与世界的实在交道来展示艺术家的构想,直接涉及到人对待生命的真实态度,因而要比完全虚拟的艺术样式承担更多的道德约束。现在,行为艺术的道德底线问题已经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这表面上增加了对行为艺术的束缚,实际上为行为艺术提升自身提供了契机。对人类道德的底线意识会使艺术家超越个人与种族的局限,升华为属于全人类的艺术家,而对于生态道德的底线意识则更进一步,将艺术家由人类的良知提高为宇宙的良心,意味着其艺术进入全新的境界。对于中国的行为艺术家来说,拥有第一个层面的道德底线意识并不难,难的是培育生态道德意识——这种本质上属于后现代的观念在尚处于现代化过程的中国经常被当作矫情而奢侈的,被某些艺术家所本能地排斥。但越是艰难的目标就越具有挑战性,艺术家就是为迎接挑战而生的,中国的行为艺术家要变得真正前卫,就必须迎接这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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