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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与商业的“姻”与“缘”

      作者:核实中..2010-01-05 12:51:38 来源:中国国画家网

        现在,谁都知道将艺术作品推向市场的重要,但在一些人的骨子里,还流淌着重“艺”轻“商”的血液。若要贬低某部作品,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虽然艺术性不高,但商业演出?或出版 还是可以的”,便可将这部作品打入另册。不难听出,这句话暗含着一种价值标准:艺术性高贵,如同明媒正娶的夫人;商业性卑贱,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小老婆。

          不分青红皂白,硬是将艺术性与商业性对立起来,理论上说不通,也禁不住实践的检验。帕瓦罗蒂的演唱该是纯艺术的吧?但它的商业性绝不比一般的歌星演唱会低。午门外一场三大男高音的演唱会,最低票价要2000元,最高的要一个普通中国人一年的工资。在艺术创作也需要经济回报的今天,没有艺术性,钱如何赚得来?而如果没有商业性,钱又如何赔得起?有人会说,应该把艺术性放在第一位,商业性放在第二位。但把商业性放在第一位,并不一定艺术性就低。在美国百老汇主演过著名音乐剧《西贡小姐》的王洛勇说,百老汇首先是商业,其次才是艺术,但没有艺术价值的东西在百老汇生存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千万别以为搞“商业”比搞“艺术”容易,时下,中国音乐剧正热,但无论商业上还是艺术上,有几部正在成功的?不考虑商业性的,大概只有政府出钱为拿奖而创作的作品。其实,许多为“奖”而写的作品对艺术性也不看重,首先考虑的是思想性、政治性。

          如何判定某部作品是不是商业性的,并没有科学的标准。从创作动机看?巴尔扎克的小说有相当一部分是为还债而写,莫里哀大多数剧作是为了职业剧团谋生,但艺术评论家们却把这些作品说成艺术典范,而对这些作品的商业性却只字不提。当前从好莱坞电影巨星到国内电视剧的演员,接一部片子总要谈到片酬,但并不妨碍表演高手塑造高水平的人物形象。如果从以作品的经济效益多少确定商业艺术的帽子该谁戴,似乎也有失公允。当代美术大师的作品,肯定比一般初学者的作品值钱,但因此而断定大师的作品就是商业艺术显然荒唐。

          艺术性与商业性并不矛盾。之所以有些艺术价值很高的作品卖不出好价钱,也许是没有好好的宣传与推销;也许过于超前,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消费者还未认识到它的价值?如一些实验性的先锋艺术 ……但只要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光。司汤达在世时,他的小说《红与黑》并没有给他带来经济上的好处,但在他去世后的100多年里,《红与黑》在世界各国再版多少次?卖出了多少本?20年前,交响乐团经常赔钱赚吆喝,但现在,既奉献爱心又奉献钞票的观众大有人在。

          艺术性高的作品,商业价值就高,并不等于说,商业价值高的,艺术价值也高。在精神领域,纯商业的东西是有的,如淫秽、色情的演出与出版物,但有谁把这些东西归在艺术作品之列呢?换句话说,只要是作品,无论商业性多强,艺术性也是存在的,只不过含量不同而已。《还珠格格》、流行歌手的演唱会、通俗小说,人们尽可以对它们进行声讨或争论,好就说好,不好就说不好,但大可不必用“商业的”或“艺术的”来划分。否则,某部作品在艺术市场上火起来,就会让人对其有否艺术性而置疑;而一谈到艺术性,就让人想到赔钱甚至跳楼。艺术性与商业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者结缘,有什么不光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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