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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尺度:美术作品展示的现场效应

      作者:核实中..2014-06-23 17:26:23 来源:中国国画家网

            最近广西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苏旅先生来我画室,看到最近的系列矿工肖像,谈到视觉冲击和以美术的形式记录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伤痛之话题。他说在一些杂志上已看到了陆续发表的矿工肖像,没想到原作效果和印刷品的差别巨大。

          这就是展示的现场效应问题。画家应该研究作品的现场展示和作品印刷及网络传播之间的差别。内容有很多,第一个差别是尺度问题。

          展览空间一般高大空旷,而画室相对狭小,在画室看起来尺寸很大的作品,实际展场感觉大约要小一半左右。现代绘画作品的尺寸越来越大。最近在酒厂看到一个展览,展出的作品尺幅有的高达4米,宽有6米,感觉的确震撼。

          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有条规定:参加展览的作品尺度连同外框不能超过2米,原因是运输和展线长度的限制。于是所有展出作品都在这个尺度以下。在现代艺术和读图时代冲击的背景下,限制展品尺寸是个相对滞后的规定。作品尺寸巨大本来是有些作品内在的要求。

          我的油画《酸雨》(第九届全国美术展览铜奖)尺寸是320CMX210CM,远超过规定尺寸。1999年参加第九届全国美术展览评选时,为此还专门写了报告,作为特批才得以参评,是入选展品中惟一的超大作品。

          《矿工头像组画》基本达到了制作的极限,画笔已经采用了目前能够买到的最大号,大约有20公分宽。在美术馆展示时效果也仅达到我事先预计的最低要求。可是在杂志上和网络上发表,如果不仔细看标注在下面的尺寸,无从知道原作有多大,震撼和视觉冲击都也无从谈起。那么,作品所承载的艺术家的观念和希望观众所感受的画中的神态表达都无从谈起。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是以大取胜。尺度与作品的内在要求应该一致,当大则大。另外,尺寸一旦变大,对画法和语言也有相应的要求,并不是简单将作品尺寸变大了事。展示和创作的观念都要更新,和现实主义一样需要不断发展,要吸收现代艺术所有有效的方法,来为自己的艺术观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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