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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10-07-13 15:59:21 来源:中国国画家网
我出生于冀中一个普通农家,幼时家境贫寒,13岁辍学从艺,做了十余年鼓书艺人,传统道德文化的熏陶和父辈的教诲,加之少小失学的经历使我对文化产生了强烈渴望。我与生俱来的倔强性格和穷则思变的意识,助我后来搭上改革开放的顺风船,我创办线缆企业,积十数年经验教训,由一个村办小厂发展成拥资亿万、员工过千、设备技术与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的大型民营企业。有了一定的财力支持,我正式走上了艺术品收藏之路,主要收藏字画。初期,收藏档次较低,藏品多为书画界朋友赠送。20世纪90年代初,我开始多方购藏明、清及近现代名家书画,凡我喜爱或认定有收藏价值者,不惜斥巨资购求。
企业家投资文化艺术品收藏是一种世界趋势,在当今国内已成时尚。我从事收藏并无文化投资意识,也没有增值保值概念,只为收藏,不求回报,更无成名成家的想法。企业经营理念加鉴藏知识,似乎歪打正着,收藏给我以高质量的精神享受,我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人生的快意。收藏使我旷达自信,助我经营企业应付裕如。
围绕书画,我组织和参与了一些活动,如在京建立了一家非经营性画廊,创办了书画院,聘请书画家、篆刻家、鉴赏家主持事务。近年还在京、冀、鲁等地举办过多次大中型名家书画展。为提高书画鉴赏水平,我还亲炙翰墨,苦练书法,寒暑不辍。这些经历使我对书画市场有了深入了解,在此将我的所见所闻所感倾吐于读者,愿为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尽一己之力。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国家文化政策和文化环境相对宽松,加之媒体宣传造势,国民价值观觉醒,民间投资转向,收藏热不断升温。艺术品尤其是中国字画向为世人瞩目,作为特殊商品,其价值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经济越发展,其增值率越高。近年字画增值迅猛,呈现一路高涨态势,拍卖场不时暴出天价,投资者常获巨额回报,因此,各类性质的经营者纷纷跻身这一行业,目前全国经营字画的公司、商店、画廊估计不下万家,字画市场已具相当规模。
企业家涉足收藏,或求投资回报,或为时尚驱使。他们的介入提高了中国收藏的档次,推动了中国收藏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引导着收藏潮流,在藏界举足轻重。但另一方面,它也抬高了艺术品的价位,对普通民众的收藏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加剧了书画造假之风。
当今国内字画市场最不正常的现象就是作伪之风盛行,近现代名家书画尤是真伪参半,甚至伪者居多。书画作伪是字画交易中久治不愈的顽症,书画作伪可上溯至唐代之前,越是经济发展、社会相对稳定、文化繁荣的时期,书画作伪越猖撅。当今时代是又一个书画作伪高峰时期,规模与活跃程度可谓前无古人,超迈诸国。
当今字画市场公开造假售假,形成了售假市场,拥有一批消费人群,“公平”买卖。在一些这样的市场内,购方可指要某一当代名家的书画仿作,而且价格公道,可砍价至极低,只要稍高于成本,售者也甘愿薄利多销。售假市场的产生基于社会需求。现在我国家庭文化品位普遍提高,人们纷纷追求时尚和名家效应,字必启功,画必范曾,然而家家皆挂真品绝无可能,于是这一供求矛盾就由作伪来解决。仿制品亦具欣赏价值,既能装点门面,又物美价廉,何乐而不为?尤其是工薪族消费人群和收藏者,对此尤为热衷。此外,以仿制品送礼乃至行贿者也大有人在,对方不一定在行,只要讨其喜欢,达到目的即可,也确实省钱。看来,字画作伪,这困扰收藏界的顽症,自有它顽固的基础。
因喜爱字画,我对一些经营字画的老字号,如久负盛誉的百年老店北京荣宝斋、上海朵云轩充满敬仰之情。这些老字号拥有深湛的专业知识,诚实守信,历经漫长岁月的考验,打造出自己响当当的金字招牌,实至名归。
2002年,上海朵云轩拍卖一幅郭沫若先生1963年行书《游武夷山题诗》,六尺整纸横幅,款书有“贺龙元帅补壁”。看到图录后我十分兴奋,文坛巨匠郭沫若先生与天才军事家贺龙元帅是我国当代文武两方面的顶级代表人物,一幅书法涵盖文武,意义深长,收藏价值不言而喻。为此我专程到沪,以13万元拍到手,欣喜异常,如获至宝。回来后特为其配制紫檀画框,悬于书房,日日观摩,引为荣耀。不久,我偶然在郭沫若书法全集中发现一幅与之几乎一样的作品,只是款书为“荣宝斋补壁”,我当即惊呆了,明白这才是原作。后来我将拍来的作品请多位专家鉴定,都认为如无原作对照,简直能乱真。此后,又经郭沫若故居文物小组鉴定,确认为仿制品。对此我深感失望。此间不少人欲购此作品,出价至30万元,因我知是赝品,只能说不卖。2003年冬,我去沪会见朵云轩张经理,告知此事并示以鉴定资料。张经理深感惊讶,他表示立即核实此事,还将去荣宝斋看原作。2004年2月,我再次去朵云轩,并带去所拍作品。张经理十分坦诚,告知经调查此幅字确有问题,朵云轩愿意原价收回,但不会再卖出。他说:“有人出高价你都不卖,个人收藏尚且顾及自己的名声,朵云轩百年老店,更要珍惜自己的声誉。”朵云轩不计损失、珍惜名声的做法使我深为感动。
联想到现在一些拍卖公司受经济利益驱使,知假卖假,甚至专意卖假,将自己等同于公开售假的文化集市小市场,毫不顾惜声誉,我深感忧虑。书画拍卖公司是经国家许可,由政策扶持,合法进行拍卖的场所,作为特殊行业,拍卖行都配备有文物艺术品鉴定方面的专业人才,否则政府有关部门不会批准拍卖公司经营。既然有专业人员把关,拍卖公司就不应出现大量赝品。以真品的价格堂而皇之地拍卖赝品,以谋取暴利,这是一种明显的诈骗行为,比明火执仗拦路抢劫还要卑劣,因拍卖行为受到合法保护,更具欺骗性。
治理文化市场的混乱局面,要将规范管理与积极扶持相结合。我国的文化市场特别是字画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仍宜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积极扶持,矫枉过正会限制其发展。对于字画集市市场廉价售假问题,可以通过增加管理措施予以纠正。例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可允许在不侵权的情况下仿制书画作品,并应在仿制品的适当位置作仿制品标记。对正规拍卖公司、字画商店的具欺骗性、暴利性的售假行为则应依法治理纠偏,加大管理力度,迫使其依法正当经营,有关部门似应出台一些适应文化市场发展形势的行政管理法规。
同时要完善现有相关法规,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拍卖领域。《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公司也多在拍卖规则中声明对拍卖品的真伪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这是造成赝品进入拍卖市场的重要原因。《拍卖法》在防止拍卖行以假充真方面有不完善处,应当将拍品的鉴定、审查列为拍卖的必经程序,并允许买假者在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拍品非真品时退拍。
字画等艺术品属于特殊商品,购买艺术品也是一种消费,尤其是以收藏为目的的终极消费,其消费性质更为明显,因而应考虑将字画等艺术品的消费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使购买者、收藏者的正当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若《拍卖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抵触,应通过修订、完善《拍卖法》的相关条文予以调谐,同时也应加强《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执法力度,切实加以贯彻执行。
文化产业是一个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产业,我们必须关注这一产业,早为谋划,使其顺利发展。最近了解到,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其文化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7%,而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的文化产业却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几,反差之大值得我们反思。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为我们留下了浩瀚的文化宝库,众多的古代文物,无数精美的艺术品,浩如烟海的古籍……坐拥如此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在这片沃土上发展了怎样的文化产业呢?全面保护和快速发展文化产业,除了匹夫有责,有关部门应该有所考虑和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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