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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10-01-23 15:19:58 来源:中国国画家网
文字,是人类思想感情交流的必然产物。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它由简单而复杂,逐步形成了科学的完美而规范化的程式。它既具有人类思想感情的抽象意义与韵调和音响节律,又具有结构完整,章法规范,而又变化无穷的鲜明形象。尤其是象形文字,更是抽象与具象的紧密结合,其文字的本身,也可说是一种完整的美术设计。
今天,人类社会已进入工商业突飞猛进的时代,产品的竞争,生活的美化,已与人类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传导思想感情的媒体—一文字的美化,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跃居为人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字形要正确
不同汉字或拉丁字母的构成,笔划都是法定的,只要有一点半划不符,就成别字,轻则字
义不同,重则不成其字,无人认得,这就完全失去了文字本身的作用。因此字形要做到确切无误,既不能任意增加笔划,也不能任意减少或改变。
风格要统一
不管拉丁字母或汉字,字体笔划都必须统一。如写汉字,不宜三笔隶体,二笔仿宋,写拉丁字母也不宜播楷、小楷、花楷杂组一字,印刷体与手写体也不能在一字中混合运用。
字体表情要适应文字内容的精神
每一种字体,都有它自身的表情。如黑体有醒目严肃的感觉,老宋、楷书有端庄刚直的的表情;仿宋、行书有清秀自由的意趣;而篆书则有华贵古朴的风貌又如拉丁字母的花楷颇相当于汉字的左篆,具有华贵古朴之感;印刷体则相当于老宋楷书,一具有端庄明确的感觉。
手写体则相当于仿宋、行、草,有轻松活泼的体态。因此选择某种字体为设计美术字之基调时,应该按文字内容的精神而定。这样才能表里一致,发挥出文字感染力的最大功能。至于
变化形式,可不拘一格,诣凡笔划之长短、肥瘦、曲直,”作者均可自由规范,只要根据文字
固有结构变化就行,甚至还可进一步按透视法、立体投影、空心变化等受法,加强其装饰意 义,使之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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