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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画鉴定,谁说了算?

      作者:核实中..2010-08-13 16:28:45 来源:中国国画家网

        书画鉴定,谁说了算?
        “画家本人说”?、“友人弟子说”?、“家属后人说”?和“鉴定专家说”?

          在当下的书画鉴定实践中,都有些什么人在掌握着话语权?在利用话语权说些什么?至于他们到底谁说了算?可能只有让历史来评定,我们只是在如实记录着历史的进程而已。

          艺术品作为人类的精神产品,其需求性是不用质疑的。然而,如今一直将收藏者拒之门外的除了书画本身的好坏之外,还有更大的成分是基于这个行业中诸多不规范行为,例如当下的书画鉴定行为。一直以来,中国都不缺少所谓的鉴定专家,然而书画真伪问题始终泛滥成灾。曾于某报纸上阅读王永林《书画鉴定谁拥有话语权?》一文,引发笔者感触颇多。在该文中,原作者提出“画家本人说”、“友人弟子说”、“家属后人说”和“鉴定专家说”的“鉴画四说”之观点。这里,笔者着重要谈的是第四说——“鉴定专家说”这一部分。原作者提出共有三类,以下笔者一一细说。

          第一类:所谓专家是鉴定的专业性和类似官封或学术界、社会公认的鉴定专家。

          原作者在这一类中提出的结构比较复杂,约有3种。首先谈第一种,“老一辈的鉴定专家大多是有真才实学、实战经验的”之说,笔者认为有缺乏事实依据之嫌。众所周知,老一辈鉴定家如张珩、吴湖帆、谢稚柳、刘九庵、启功、杨仁恺包括健在的徐邦达诸位前辈,其中仅刘九庵先生一人是旧时书画市场“朝奉”(“一线实战经验”)出身,余者皆系学人、艺术家。其中尽管杨仁恺自谓“古董店和地摊就是我的启蒙老师”,但却非原作者所说的“要掏自己的钱去买东西”的“活跃在市场一线,具备买卖实战经验,有真伪辨识能力的”书画买卖人。无可否认,他们大多是有真才实学和实战经验,但其“实战”不是所谓的“市场一线”,其目的也不是“要掏自己的钱去买东西”继而藉此“达到赚钱的目的”。这是两个不可混淆的概念。

          第二种,则是“年富力强、具备实战经验的专家,但这类专家虽有,但数量却是凤毛麟角,他们只要不被经济大潮中的暗流腐蚀,就能像近现代的几位杰出书画鉴定大家一样,真正承担起中国书画鉴定的大任”之说,也过于笼统,甚至也有概念混淆之嫌。因为这一茬鉴定家的“实战”也是有纯学术研究和纯买卖钻营的严格区别。要言之,近现代几位老一辈鉴定家以及现在的一些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鉴定家,之所以不负众望担当起数千年书画真伪的甄别大任,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具备了雄厚的人文知识和艺术修养,再加上因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有条件和机会遍览各地博物馆的馆藏作品,继而逐步建立起他们各有侧重的鉴定领域的系统认知和经验;同时,在实际鉴定工作中他们也完全处于对学术的敬畏和对艺术的尊重,不染铜臭气,根本不涉及个人腰包钱财的赚与赔,所以任何一个鉴定结果都是纯学术性的,是公心的使然。

          第三种,就是所谓的“只戴了一顶鉴定专家帽子的‘泛化专家’,这些‘专家’大多是出自于各大博物馆和理论界,因政策的原因,他们大多自己不收藏,因此不具备一线的实战经验,和理论界的一些文字专家一样,见识和理论是有,但入木三分的眼力没有,而且这些‘专家’在当今的经济大潮中成为受腐蚀最严重的部分,因为他们有话语权。”的观点,原作者显然有偏颇之说。难道那些“出自于各大博物馆和理论界,像博物馆中的很多专家”要想具备“入木三分的眼力”,非得要具备一线买卖的实战经验不可?这里是否疏忽了博物馆专家还有着其严格的工作范畴以及权利和义务。这些所谓的“泛化专家”,但在笔者看来,由于他们的职责所限,使得他们不可能“泛化”到尔虞讹诈的书画市场之中。而且对于这些“专家”在当今的经济大潮中成为受腐蚀最严重的部分”,也有点言过其实,被腐蚀的有,但却是极少一部分,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有话语权”——介入和深入“一线”为自己或替他人进行“实战”是一种严重违纪、违规的自律不强行为。

          第二类:活跃在市场一线,具备买卖实战经验,有真伪辨识能力的“草根”鉴定行家。

          恕笔者直言,上述所谓“草根”鉴定行家的书画买卖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能说他们没有一定的鉴定水平。但众所周知,书画市场的特性是杂乱的,且赝品居多,真迹殊罕。因此,即便你具有良好的辨识真伪的素质,却因缺乏类似博物馆以及研究机构的系统性、永久性的藏品而使你的鉴定不可能建立起系统的鉴定认知和经验。再言之,由于市场的结构是以买入和卖出的关系来建立的,这就决定了大多书画买卖人无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因此,这茬“鉴定行家”那也只能确保其本人在买入时显示出其真伪辨识能力。进一步说,倘若书画市场出现了因买卖或曰真伪而产生的法律诉讼,哪怕买卖双方都是“活跃在市场一线,具备买卖实战经验,有真伪辨识能力的”书画买卖人兼“鉴定行家”,但在这宗案件中,他们都是当事人,买家还可以依法成为自诉人,而卖家虽然拥有为自己辩护的“话语权”,但却无权以自己是“有真伪辨识能力鉴定行家”的身份来为自己所出售的物品进行具有司法效力的真伪鉴定——此时,这位“鉴定行家”确确实实“没有话语权”了。

          第三类:没有一线实战经验,只是从文字到文字的一些报刊、杂志或书籍的文章写手“鉴定家”。

          这里,原作者依旧坚持“市场一线”、“实战经验”的书画买卖人。尽管笔者非常赞同原作者的“要知道,中国书画鉴定的真正大家、巨眼,皆是集收藏与鉴赏于一身的”说法,但是,必须明确的是:“收藏”与“买卖”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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